2026年香港強積金(MPF)僱主自願性供款嘅扣稅上限係每年**$18,000**,適用於為僱員作出自願性供款嘅僱主。呢項稅務優惠係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16(1)(d)條訂立,旨在鼓勵僱主額外為僱員儲蓄退休金,同時減輕企業稅務負擔。
簡答
2026年強積金僱主自願性供款扣稅上限係每年$18,000。 計算方法係:僱主為僱員作出嘅自願性供款總額,乘以適用嘅扣除率(最高為供款額嘅16.5%),但每年最多只可以扣除$18,000。換句話講,即使你供款超過$109,091($18,000 ÷ 16.5%),扣稅上限仍然係$18,000。
詳細說明
僱主自願性供款嘅稅務扣除機制係基於《稅務條例》第16(1)(d)條。根據稅務局2025/26課稅年度嘅指引,僱主可以就為僱員作出嘅自願性強積金供款,申請稅務扣除。扣除額係以下兩者嘅較低者:
- 實際供款總額嘅16.5%
- 每年$18,000(即每月$1,500)
呢個上限自2019/20課稅年度起一直維持不變,2026年亦未有調整。僱主需要注意,呢項扣除只適用於為僱員作出嘅自願性供款,不包括強制性供款部分。強制性供款本身已經可以全數扣除,但自願性供款就受呢個上限規限。
計算實例:假設你公司2026年為一位僱員作出自願性供款$50,000,計算方法如下:
- 實際供款嘅16.5% = $50,000 × 16.5% = $8,250
- 上限$18,000
- 由於$8,250低於$18,000,所以可以扣除$8,250
如果供款係$120,000:
- 實際供款嘅16.5% = $120,000 × 16.5% = $19,800
- 上限$18,000
- 由於$19,800高於$18,000,所以只可以扣除$18,000

關鍵數字
| 項目 | 金額(港元) |
|---|---|
| 每年扣稅上限 | $18,000 |
| 每月扣稅上限 | $1,500 |
| 適用扣除率(供款額百分比) | 16.5% |
| 達到上限所需最低年供款額 | $109,091 |
| 適用稅務年度 | 2025/26 及 2026/27 |
重要提醒:呢個上限係按每名僱員計算嘅,唔係按僱主整體計算。如果你公司有多位僱員,每位僱員都可以獨立享有$18,000嘅扣稅上限。但要注意,同一僱員嘅自願性供款扣除額,唔可以超過該僱員實際供款額嘅16.5%。
常見誤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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誤以為扣稅上限係供款總額:好多僱主誤解為「每年可以扣除$18,000供款」,實際上係「每年最多可以扣除$18,000稅款」,而唔係供款額。正確理解係:你嘅供款可以扣稅,但扣稅額上限係$18,0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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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淆強制性供款與自願性供款:強制性供款(即僱主按僱員有關入息嘅5%供款)係可以全數扣除,冇上限。但自願性供款就受$18,000上限規限。兩者需要分開申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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忽略「按僱員計算」原則:有僱主以為成間公司只有一個$18,000上限,實際上係每位僱員都有一個獨立上限。如果你公司有10位僱員,理論上每年最多可以扣除$180,000(10 × $18,00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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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
Q1: 2026年僱主自願性供款扣稅上限會唔會調整?
A1: 根據2026年財政預算案,$18,000上限維持不變,自2019/20課稅年度起已連續8年未有調整。政府暫時未有計劃修訂,建議僱主按現行上限規劃供款。
Q2: 如果僱員中途離職,自願性供款扣稅點計?
A2: 按實際供款月份計算。例如僱員只工作6個月,自願性供款總額為$30,000,扣除額係$30,000 × 16.5% = $4,950(低於$18,000上限)。僱主仍可全額扣除。
Q3: 僱主可以為自己(作為公司董事)作自願性供款並扣稅嗎?
A3: 可以,前提係你係公司嘅受薪董事,公司為你作出嘅自願性供款同樣適用$18,000上限。但如果你係自僱人士,就唔適用僱主扣稅機制,而係用自僱人士嘅TVC計劃。
参考资料
- 稅務局 2026 稅務指引 / 第16(1)(d)條釋義
- 積金局 2025 強積金統計摘要
- 香港會計師公會 2025 稅務實務指引
-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2026 財政預算案文件
- 稅務局 2025/26 課稅年度報稅表說明